中基協:私募資管計劃禁投16城地產項目
作者:admin 瀏覽量: 發布時間:2017-02-15 返回上級
中基協:私募資管計劃禁投16城地產項目
2月13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房地產調控工作的指示精神,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實施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范第4號-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對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熱點城市普通住宅地產項目、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融資用于支付土地出讓價款或補充流動資金等行為進行了規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新設立的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應當符合上述要求;存續產品不得新增與之不符的投資項目;存續產品已投項目存在上述文件禁止情形的,相關投資項目到期后不得續期。
在投資房地產項目方面,《備案管理規范第4號》明確,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直接或間接投資于房地產價格上漲過快熱點城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廈門、合肥、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天津、福州、武漢、鄭州、濟南、成都)普通住宅地產項目的產品,協會暫不予備案此類產品。對項目中同時包含多種類型住房的,明確要求計劃募集資金不得用于項目中普通住宅地產建設。個別機構可能通過嵌套投資產品、受讓信托受益權、受讓資產收(受)益權、以名股實債的方式受讓房地產開發企業股權等方式規避相關監管要求,變相投資于熱點城市普通住宅地產項目。以上述方式投資于熱點城市普通住宅地產項目的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暫不予備案。
在投資房地產企業方面,《備案管理規范第4號》明確,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融資不得用于支付土地出讓價款或補充流動資金,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各類機構發放首付貸等違法違規行為提供便利。(轉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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